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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审公字〔201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学校常委会决定、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函(组函〔20195号)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处决定成立审计组,2019年6月20日起,对陈多友同志担任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院长(2010年12月至2018年7月),杨敏生同志任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委书记(201410月至201810月),张秀强同志担任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副院长(财务一支笔)(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胡充寒同志担任法学院院长、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2014年11月至2018年10月),周秀娇同志担任法学院党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王荣珍同志担任法学院副院长(财务一支笔)(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赵军峰同志担任高级翻译学院院长(201411月至201810月),刘志军同志担任高级翻译学院党委书记(201410月至201810月),梁学宏同志担任留学生教育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20093月至201810月),王凤兰同志担任留学生教育学院副院长(财务一支笔)(201012月至201811月),林少娜同志担任体育部主任(20074月至201810月),丘乐威同志担任体育部副主任(财务一支笔)(20093月至201811月),朱珍葶同志担任艺术学院党总支部书记(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罗金燕同志担任艺术学院副院长(财务一支笔)(201012月至201812月),肖鹞飞同志担任国际经贸探索》期刊主编(201012月至201810月),莫爱屏同志担任翻译学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12月至201810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实施期间,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成员:刘哲、王志雄、金娇、李达、杨含雪

审计组办公地点:北校行政楼429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020-3620707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处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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