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部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主要职责包括: (1)政策执行审计。包括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财务审计。包括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资产审计和绩效评价。包括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购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内部控制审计。包括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5)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审计整改。包括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7)其他事项。编制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经济合同、科研项目结项等进行审签;审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保密工作。 (8)本部门履行职能监督的相关职责。 (9)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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