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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20 点击数: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资〔201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北校区)

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 510006 (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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