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审计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语言工程与计算重点实验室主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广外党纪〔2022〕14号)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处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5月12日起,对李心广同志担任语言工程与计算重点实验室主任期间(2014年11月至2022年4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联系电话:020-36207077

联系邮箱:202010070@oamail.gdufs.edu.cn

联系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31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处

                              2022 年5月12日

 

中国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510420 (北校区)

中国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 510006 (南校区)

总机:(020)36207878 | 报警电话: (020)36206999

版权所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