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广东省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同步审计以来,目前该省设有县(市、区)的地级(以上)市,均已普遍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同步审计,积累了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
针对当前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授权当地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来开展的属地审计所带来的困难和不便,为进一步提高县委书记、县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果,广东省审计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2014年7月中旬开始,该厅选择广州从化、韶关南雄、江门恩平3个县级市,尝试开展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采用 “六统一”方式(统一计划、统一委托、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报告)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并制定了《广东省县级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试行办法》,为提高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在摸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计划2015年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各选取1个县开展异地审计,争取在未来5年内对全省119个县委书记、县长轮审一遍。(审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