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广外党纪〔2023〕8号)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部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3日起,对我校杨可同志担任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2014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以及我校敖湘晖同志担任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党委书记期间(2018年10月至2022年10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
联系电话:020-362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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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工作部
2023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