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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校长万清华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部成立审计组,自2025321日起,对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万清华同志担任校长期间2015123日至20241231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受理时间为2025321日至531日。

联系电话:020-36206050

联系邮箱:201310031@oamail.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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