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部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3月21日起,对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万清华同志担任校长期间(2015年1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5月31日。
联系电话:020-362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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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工作部
2025 年3月25日